一、培训目的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提高我国商业管理人员的国际化、现代化、职业化水平,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事业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商业管理人才职业水平的提升和职业价值的提高,中国商业联合会引进美国国际商务协会的职业培训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认证工作,通过认证的学员将获得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与美国国际商务协会共同颁发的《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二、申报条件 (一)初级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初级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 (1)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2)大专、本科毕业学生(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中级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中级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 (1)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2)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3)获得助理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高级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高级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 (1)获得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2)获得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3)获得经理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4)年营业额3千万元以上、连续3年营业无亏损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5)在本专业有突出贡献或突出影响,或在国内国际学术界有突出影响;经“国际商业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授权单位”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注:拥有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业绩成果,可在上述基础上向上一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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